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园和光苑项目示范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例百分之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深圳园和光苑项目示范区工程(项目编号:0658-25002N10003)
2.2工程地址及规模:深圳园和光苑(深圳园BL-A-01-06住宅地块)******小学,东侧为燕华城,北侧为高端信息产业用地,西侧为住宅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5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1.70万平方米,地上约8.25万平方米(2#楼、3#楼、5#楼、7#楼、9#楼、10#楼、11#楼、12#楼、15#楼17层,建筑面积约为6.13万平方米;1#楼15层,建筑面积约为0.81万平方米;6#楼、8#楼13层,建筑面积约为1.18万平方米;邻里中心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合计约为0.13万平方米),地下约3.45万平方米,容积率暂定2.03,地下局部二层,负一层为车库,其中人防面积约6051.89㎡。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图纸、技术要求、合同约定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招标涉及楼栋及部位:公建16#邻里中心1幕墙和门窗工程、北大门幕墙工程、北大门园林景观及小市政工程。见上图红线框范围示意。建设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石材幕墙系统、铝板幕墙系统、玻璃幕墙系统、铝合金格栅、铝合金门窗、小市政及景观(含廊架2)、室外标识等所有材料供应、运输卸货(甲方及总包指定地点)、安装、收边收口与后期服务。
(2)所有涉及材料的送检复试、二次深化设计(含电动门)及通过设计审查、材料采购及下料、制作、运输、装卸、保管、安装与调试、塞缝、打胶、原材料及半成品的检测与试验、园林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接收单位前(暂定移交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实际日期以建设单位指令为准)的成品与半成品保护、日常保洁、配合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整理与移交、保修及材料采购、储运等工作内容。
(3)北侧红线外与市政沥青路及人行道的接驳,包含市政便道、路牙石、灯杆及市政绿化等的保护性拆除、移植和恢复(含路灯线路恢复)、市政井的升降工作,所拆除市政内容须运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存放,并经建设单位、移交单位签字确认。
(4)施工期间投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做好前期工作,此期间******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
在交付接收单位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外檐幕墙、门窗(含室外标识)及景观区域进行清洗保洁,清洁需由专业保洁公司用专业清洗剂进行清洗。具体施工范围示意图详见文件。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本项目全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及现场协调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专用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或延期执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以及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③联合体组成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不得再发生变化;④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任务(若联合体牵头人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资质不做要求;若联合体牵头人只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应至少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任务;承接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均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⑥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认定其资质及业绩,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及业绩认定;⑦项目经理需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项目经理 (建造师)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管辖区域内(河北省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或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管辖区域内(河北省内),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或行政处罚的企业,在红色警示/行政处罚期间,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工程在投标阶段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进冀施工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在中标公示期间内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供《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登记且通过的下载页(外省企业须提供)》供招标人核查;
7)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时,在资格审查阶段,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1家单位时,招标人可接受该单位投标,否则应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招标人也可直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定性评审、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票决定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网上获取(详情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5)项目经理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B级)证书。
说明:1)以上资料须提交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3)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不作为评标评审的依据,需在投标文件中重新提供,未提供者视为不符合要求。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开发建设指挥部101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交易网站(******/)、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单位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单位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人:蔡工、孙工
电话:0312-****** 电话:0312-******、******、******
监管部门: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察室)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展示中心209室
联系人:赵工 邮箱:******
电话:0312-****** 网址:******
(请投标人缴纳标书费或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标书费未交、保证金的错投、漏投的情况,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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