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HZX-25B6028
项目名称: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5,104.6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795,104.6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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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垃圾处理服务 | 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开挖现场处理 | 32,305.78(立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2,812.80 | - |
1-2 | 垃圾处理服务 | 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外运处理 | 25,000(立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1,672,291.8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如遇大雨、暴雨、台风或者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需报采购人同意后,工期顺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者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者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的《投标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对应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白企村垃圾收纳场第二次分筛处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时间: 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5年05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
5.开评标有关事项:
⑴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⑵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⑶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⑷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⑸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⑹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名 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街道文信朗庭第六幢
联系方式:0760-******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760-******、******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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