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
企业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Y-YD2024-2)》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商请做好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函》要求,现开展我区第十批国家集采部分品种第二备供企业申报确认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艾司洛尔注射剂/盐酸艾司洛尔氯化钠注射液、氨基己酸注射剂/氨基己酸氯化钠注射剂、多巴酚丁胺注射剂、间羟胺注射剂、氯化钾注射剂、纳洛酮注射剂、尼莫地平注射剂、去甲肾上腺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氯化钠注射剂/硝酸异山梨酯葡萄糖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等10个品种的各中选企业(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从同品种中选企业中选择一家第二备供企业,申报企业须不同于我区的主供企业和备供企业;
(二)第二备供企业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
(三)第二备供企业按价格最低进行确认,如价格相同,则以上一年度(2024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使用量大的优先。
三、申报方式
请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医药采购平台”,进入主页“综合服务”,点击“申投诉管理”模块,选择“第十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确认”项目,递交回执单(详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88
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医药招标采购科:******
附件:1.第十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申报目录(宁夏)
2.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地区第二备供企业确认回执单
******服务中心
2025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第十批国家集采第二备供药品申报目录(宁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