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对评分标准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20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6-13 10:00:00,更正为:2024-06-20 09:00:00。
各供应商:
现对******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磋商文件中第五章“5.4.2评分标准-人员配置”作如下更正:
一、“人员配置”中第2点“会务服务员”更正后内容:②供应商拟派遣的会务服务员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认定二级乙等的得0.25分,二级甲等的得0.5分;获得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认定一级乙等的得1分,一级甲等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提供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二、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由原2024年6月13日10:00延期更正为2024年6月20日9:00。
特此更正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12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财政局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827-******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参数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院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大道11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市本级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70号市民之家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
巴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docx